案例一
房屋稅並不是按房屋造價或市價計算,而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得來。其計算公式如下:
房屋標準單價 × 面積 × (1-折舊率×折舊經歷年數) × 街路等級調整率 × 適用稅率 = 應納房屋稅
設某甲在彰化市成功路有1 棟5 層樓房屋,面積250 平方公尺,於民國 80 年3 月建造完成,供住家使用迄今,某甲94 年度應繳房屋稅計算如 下:
2,800元×250m2×(1-1%×14年)×130%×1.2%=9,391元

(一) 房屋標準單價:
是由各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按照下列3 個因素分別評定:

1、房屋係依使用執照所載下列3 個項目要件換算單價 甲: 構造別(區分為鋼骨造、鋼筋混凝土造、加強磚造、磚造…等,其中以鋼骨造評價最高)。
乙: 用途別(區分為4 類,第1 類國際觀光旅館、第2 類旅館、第3 類店舖、住宅、第4 類工廠,其中以第3 類最多,但以第1 類國際觀光旅館房屋評定單價最高)。
丙: 房屋總層數(樓層愈高單價愈高)。

2、房屋內部如設有電梯、中央系統冷氣或房屋高度超過標準高度等,依照各縣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規定之標準予以加價。

(二) 面積:
以該房屋之使用執照(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所載面積為準,但地下室供防空避難或住戶之停車場使用者,該面積仍應列入課稅面積計算,但可以免徵房屋稅。

(三) 折舊率:
請參考各縣市房屋耐用年數及折舊等級表(如彰化縣鋼筋混凝土每年 折舊率為1%) 。

(四) 折舊經歷年數
80年3月起課迄至94年6月止,歷經年數為14年。

(五) 街路等級調整率:
依據房屋所處街道之商業交通發展情形,擬訂房屋位置所在街路之等級。如彰化市成功路等級調整率經評定為130%。

(六) 稅率:住家用為1.2%。
房屋如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案例二
某甲所有房屋一棟面積為 180 平方公尺,其中 15 平方公尺供作營業使用,其餘供作為自用住宅使用,假設每平方公尺評定標準價格為3,000元,則某甲當年應納房屋稅額計算如下:

(一) 非住家用面積雖僅為 15 平方公尺,但因不得少於 180 平方公尺之1/6 ,故以30平方公尺計,而營業用稅率為3% ,故其房屋稅稅額計算如下:
3,000元 × (180平方公尺 × 1/6) × 3% = 2,700元

(二) 住家用面積之房屋稅稅額為:
3,000元 × 150平方公尺 × 1.2% = 5,400元

(三) 2,700元 + 5,400元 = 8,100元
(某甲當年應繳納之房屋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